(下)國內外先進衍生品監察系統研究報告

判定市場操縱行為的三個要素為:影響價格的能力、影響價格的意願及出現人為影響的價格。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在監管實踐中將操縱定義為“任何有預謀的,能引起或保持人為價格的操作、交易等行為。”其類型主要包括囤貨居奇、逼倉、散佈虛假信息以扭曲價格、在短時間內大規模買入賣出商品或證券的行為。這些市場操縱行為大多通過扭曲市場交易量和交易價格從而謀取不正當利益。在實踐中,按照市場操縱涉及的市場數量,將市場操縱分為單一市場操縱和跨市場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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